各位同学:
2021年下半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通知,根据要求及时申报。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学院以下文件执行: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williamhill官网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2021-1)》
《williamhill官网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1-2)》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评审年度转专业的同学在原学院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
我院本科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28人、113人、28人,各系具体指标见附件1。
优秀三好学生成绩10%之前;三好学生成绩30%之前;优秀学生干部成绩50%之前。
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生通过“七彩信息”第二课堂小程序进行申报和评选(学生申报时段为10月1日24:00至10月7日晚上24:00),学院评审初步结果院内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推荐的同学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请于10月13日之前完成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审批)并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体质健康测试评审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学生也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
7.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8.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各系存在申报不足时名额会放在全院内部进行调剂。
如对评优过程有疑问,可以在上班时间咨询
蔡老师:18959211653/csn@xmu.edu.cn。
吴同学:13551259487/1006961384@qq.com。
附件:
附件1:我院2021年下半年本科生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3:我院本科生评优申报表.docx
附件4:2020年厦门大学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级优良以上).xls
附件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
附件6:williamhill官网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2020-1).doc
附件7:williamhill官网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0-2).doc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我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