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育部2021年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评选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1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台湾学生:本科生老生学院推荐一等、二等、三等各一人;新生自由申报。
2.港澳及华侨学生: 本科生老生学院推荐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新生自由申报。
三、奖励标准
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0-2021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标准按附件3中《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社会活动分加分办法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同学需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1年10月11日17:30前报送至学院,思明校区交到海韵园行政楼C306,易恩亚老师处;翔安校区交到学生活动中心A108,郑一鸣老师处。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zhengym@xmu.edu.cn。由于时间紧急,请各位参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郑老师,0592-2880191,zhengym@xmu.edu.cn。
学校通知:关于开展教育部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7784.htm
附件:
1 (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 (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 (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4 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
5 各类申请表
6 2021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我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