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
为更好开展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学院于2019年3月对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相关条例进行了相关修订并进行了学生听证,修订涉及《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四份评定条例,同时,取消《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校级奖学金学生综合能力评定细则》,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定参考标准将与秋季各类奖学金统一。修订后的各项条例将于2019年9月1日开始施行。
现将修订后条例公示如下:
附件1: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附件2: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
附件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
取消:
附件5: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校级奖学金学生综合能力评定细则
请大家仔细阅读,如有异议和咨询,请于下周一之前反馈给学院本科生评奖委员会。
联系人:蔡胜男 18959211653,邮箱csn@xmu.edu.cn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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