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2019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17 点击:

一、招生专业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博士专业。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二、报考方式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5日。

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50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将报考数据于2019年1月12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8375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数据)。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数据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11)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数据,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寄达。

同时发送报考材料的电子版,按寄送材料的顺序整理打包后发送到邮箱:weihao@xmu.edu.cn,邮件名和附件名命名为:报考系-姓名-2019厦门大学港澳台博士报考。

三、初审选拔

1.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办对申请者的基本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学院进一步审查。

2.专家组审核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各学科的专家组进行审核。由专家组根据事先制定的审查选拔办法,对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

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进行审查。

3.学院(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组提供的结果进行复审,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四、考核前资格复审

1.考核前资格复查

参加考核的考生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资格复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凡未进行资格复查或资格复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2.考核时间:3月中旬-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关注我院网站),与大陆博士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考核。   

五、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核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主要形式

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部分:学院统一组织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写作能力;卷面成绩为百分制,卷面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以PPT报告时间15—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指派专门的秘书做录音,笔录、录像等。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思想品德、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考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专家组综合评价:专家组可根据考生分专业测试以及面试考核结果(也可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等综合素质,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

3.最终考核成绩按专业知识(权重40%)、外语水平(权重30%,其中笔试部分占15%、面试口试部分占15% )和综合素质(权重30%)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百分制),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报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和面试)不合格者;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结果可于 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 6 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七、本选拔办法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八、联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考务工作。

3.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2188375 2187199;传真:+86-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传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港澳台博士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2580019;Email:weihao@xmu.edu.cn

网址:http://information.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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