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0年广东省科技项目开始申报(具体通知如下),我校老师可联合广东企业牵头申报其中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其它类型的项目可作为合作单位参加申报),请相关老师认真阅读以下通知,务必于3月5日前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没有申请账号的老师请尽快联系科技处。
相关附件请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264220194271-1820085230578314289.html
联系人:谢淑明,电话:2189667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委),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重点任务,以及深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大部署,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决定联合编制实施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
本通知所指省级科技计划主要是指广东省教育厅(中科院)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专项、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科研条件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层次依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请各单位按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全省科学大会精神,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迅速组织项目,通过自主创新和财政对社会资金的拉动作用,切实增强发展后劲,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2010年,科技计划组织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科技工作面向国内外、面向产业,按照“开放、集成、扶优”的原则,突出重点,鼓励省内单位与国内外有能力有优势的单位开展科技合作,鼓励产学研结合,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组织实施一批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省科技综合能力提高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省外单位申报的,须与广东省内的单位联合申报,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东省内,以主要参与联合申报的广东单位的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
(二)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四)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五)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六)申报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以及有关重点项目的,应对申报内容进行查新。
(七)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省部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再由县(区)科技局统一送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