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象屿杯”第三届“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点击:

各学院:

        一、大赛名称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大学“创青春”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

       三、大赛内容

      日程安排

      1、初赛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前期宣传发动,发布竞赛参考项目,开展初赛系列培训,完成组队报名工作,对项目进行初步甄选,确定进入复赛的队伍。

      2、复赛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组织大赛复赛培训和团队交流,做好参赛队伍信息跟踪,做好扶持工作,定期开展沙龙活动,确定进入决赛的队伍。

      3、决赛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组织专家、企业家等对进入决赛项目进行集中评估,结合团队沙龙表现及项目进度综合评判项目潜力,评选各类奖项。

          五、鼓励政策

    本届竞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竞赛组委会将进行扶持,授予证书,颁发创业基金。推荐参加2018年“创青春”全国、福建省创业大赛,推荐参评校内外创业类评选资助计划和竞赛活动,从场地、资金和指导资源等方面促进项目孵化,扩大学生创业项目影响力.

       六、参赛事项

      有意参赛的团队或个人认真填写《第三届“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附件1)或《第三届“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个人报名表》(附件2),并于2017年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科技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大赛专用信箱:xmucqcds@163.com,大赛QQ交流群:656389982。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创青春”学生创业大赛是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推进我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从各自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结合赛事特点,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大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要利用好本学院前沿科研、专利成果,挖掘获得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础科研基金立项项目,推荐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项目或产品作为参赛项目,鼓励学生选择自己的专利或创意。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校友创业项目,报名参与本届竞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附件:

1.第三届“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

2.第三届“创青春”厦门大学学生创业大赛个人报名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