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点击:

全院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

本次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校级奖学金名额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一等奖1名(5000元/名),三等奖1名(2000元/名);以及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1个(10000元/名)。

二、参评对象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二)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与其他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7年育英奖学金、以及除三大奖以外的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3.与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2017年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申报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

(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2)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3.申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0日之前,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林靖康 ,联系方式:18928089818邮箱:875847513@qq.com

申报“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0日之前将《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5)、《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6)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林靖康,联系方式:18928089818 邮箱:875847513@qq.com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统一打印);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 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

5.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校级奖学金学生综合能力评定细则》及参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并根据各项奖学金的名额,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附件:1.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2.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4.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

5. 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6.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

7.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

8.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9.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10.厦门大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评审办法(2010年9月修订)

11.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

12. 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学生综合能力评定细则

13. 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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