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5 点击:

为了普及智能科学知识,展示和锻炼大学生采用智能科学技术与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促进高等学校智能及相关学科教学实践改革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决定于2013年5月至2013年9月举办2013第三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主办单位: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 承办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3. 协办单位:辽宁省人工智能学会、北京发明学会

4.赞助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5. 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及高职学生。

6. 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不超过4人,每支参赛队须设置1名组长及1名指导教师,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研究生和本科生可单独组队,也可混合组队,混合队将参加研究生队评奖。

7. 参赛方式:学生按照网站(http://caai.dlmu.net)要求下载并填写“参赛队报名表”,经指导老师签字和校方有关部门签章后,将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znsjjs2013@163.com)或将纸质版本通过信件(通讯处地址见下)注册报名,专家组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参赛队伍名单

8. 参赛作品:本次竞赛采用开放形式,不限定竞赛场所,参赛队伍可以采用自主命题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大赛方指定的题目进行参赛,但均须自主设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自主命题的参赛作品内容须符合《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章程》和《2013年第三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参赛指南》;指定选题列表具体请见《2013年第三届“华为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参赛指南》。《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章程》和《2013年“华为杯”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参赛指南》详见竞赛网站。

9.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5月20日

参赛名单公布日期:2013年5月20日

初赛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7月15日

参赛作品网上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7月15日

决赛名单公布日期:2013年8月10日

决赛颁奖时间:2013年8月31日

10. 在公布参赛名单两周内,各参赛队伍或学校教务处需将初赛参赛费200元人民币统一汇款到指定账户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在决赛名单公布之后,所有查询到可以参加决赛的队伍,须在决赛当日比赛现场将决赛报名费400元人民币交于竞赛组委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11.餐饮住宿:承办方将解决本届比赛所有参赛教师及学生报道当日晚住宿及决赛日早晨、中午餐饮。学生住宿条件为学生公寓,每队一间。指导教师为校内公寓,一人一间。参赛队决赛日早餐采用统一饭票在食堂用餐,中午提供盒饭。

12. 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znsjjs201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宫 宇 李 楠 0411-84723389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英华1公寓105房间

政编码:116026

13. 汇款方式

户 名:大连海事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

帐 号:316 856 326 082

注意:附言注明“2013智能设计竞赛”,汇款完成后,必需将汇款证明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nsjjs2013@163.com,并说明学校名称、发票内容等,否则不能出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