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弘扬嘉庚精神,秉承厦门大学优良的传统和文化,促进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交流和联系,增强母校凝聚力。我校于2011年4月6日隆重举行了“厦门大学校友周”启动仪式,正式宣布从2011年开始,每年的10月1至7日为“厦门大学校友周”。“校友周”的启动,得到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和广泛关注。为做好首届“校友周”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校友周”主题为“传承校友文化,共谱南强新篇”,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在校园内营造浓烈的校友文化氛围,热烈欢迎海内外校友返校。
二、“校友周”的主体活动为10月1日上午举行的“青春”雕塑落成典礼,及下午在漳州校区举办的以“就业、择业、创业”为主题的校友恳谈会。
三、校友总会秘书处在大南七设置校友接待点(联系电话:2182227)。根据学院、研究院或各值年聚会负责人提供的信息,发放校友胸卡、校友总会宣传册、车辆通行证等资料;为各单位及返校校友提供活动咨询服务;为校友办理“厦门大学校友卡”(建行名校卡)。
四、各学院、研究院应安排专人做好返校校友的接待、服务和咨询工作,收集校友信息,策划和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友师生联谊活动,协调校友参观校园事宜,为返校校友开展活动提供各种便利。
五、“校友周”期间,“校史馆”、“陈嘉庚纪念馆”、“人类博物馆”、“鲁迅纪念馆”保持开放,欢迎广大校友参观。
六、注意事项
1.若校友需参观学生宿舍,请学院、研究院将拟参观的校友人数、参观时间提前一天报至学生处(联系人:郑梅玲2187951),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参观。
2.若校友需校友总会秘书处协调参观漳州校区、翔安校区,请学院、研究院提前一天将参观的校友需求报秘书处。
3.校友凭相关证件(身份证、校友卡、校徽、校友胸卡等)出入校园。
4.为方便校友车辆出入校门。请各学院、研究院将驾车出入校园的校友姓名、车牌号报校友总会秘书处,领取通行证,凭通行证出入校园。
做好首届“校友周”活动,需要全校各部门的团结合作、通力配合,请相关部门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校友们提供高效、热情、满意的服务。
学校办公室
校友总会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备注:校友周期间(10月1日——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