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一)》,现将我院本次研究生2022年校庆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研究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国际学生参评专项奖学金,具体参照学校国际学生奖学金有关办法执行。
2.因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访学交流项目而延期毕业的学生在相应延长的学习期限内可参加院级以上奖学金评选,其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学生均不能参评。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我院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为专项奖学金(3项)。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最终由学校实行差额评选。申报名额见附件3。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
具体评审细则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4。其中,申报研究生校级、国家级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必须以第一作者(主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发表的科研成果,且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已填报并经过导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通过;
2.在学术科创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CCF软件能力认证考试(CSP)取得400分及以上成绩,其中竞赛获奖个人按贡献度署名须为第一;
(六)在学校或学院的宿舍卫生和消防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评奖前一学年至少完成8个服务时长(以学校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准)。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1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2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不同学年参评更高级别奖学金时,科研成果可重复使用,即:
获得以前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时,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获得以前学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时,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获得以前学年院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时,科研成果可重复使用。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2.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学院研究生会学术科创部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并根据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提交
1.有意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加入评选通知答疑QQ群:341470830。
2.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我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课程成绩单(含标准分版本)
3)科研成果汇总表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6)志愿时长证明材料
3.材料提交时间:
本次奖学金申报材料需于3月5日(周六)下午17: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术科创部黄仁伟同学(QQ:2277966085,思明校区)或张辰元同学(QQ:1987285839,翔安校区),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黄仁伟同学(邮箱:2277966085@qq.com),具体提交要求详见2022我院校庆期间校奖评审提交材料说明:https://docs.qq.com/doc/DS2V4QU9Ga2xDUGZW
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各项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及QQ群内通知。
附件1:我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登记表
附件2:我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20-21)
附件3:厦门大学2022年校庆期间我院校级奖学金(本次3项)奖励项目、奖励对象、奖励名额
附件4:厦门大学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5:厦门大学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备案表等材料
厦门大学我院(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2年3月3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