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通知,根据要求及时申报。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1.参评对象: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1-2022学年内(即2022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2.评选名额: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学院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具体名额指标见附件3)。
三、评审程序
1.毕业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
“毕业生荣誉称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
“优秀毕业生”: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
两者分开填写申报!请于2022年6月7日中午12点前完成填报!
2.评为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同时填报相对应《申请表》(附件4-5)并于2022年6月7日中午12点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849903161@qq.com。
3.学院审核申报同学资格,并根据评审办法评审推荐,足额产生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至学校。
4.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志愿服务经历以截止2022年6月7日中午12点前的志愿汇数据为准;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2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9.为保证毕业生在离校前能顺利、及时地领到荣誉证书,各位同学务必于6月7日(周二)中午12点前提交荣誉称号所有审核材料(申请表电子版、系统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晓希:849903161@qq.com
11.学院联系人:蔡老师:caijingrong@xmu.edu.cn
附件:
附件1.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附件2.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附件3. 2022我院研究生毕业班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5. 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我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