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决定于2018年11月启动2018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18年11月16日-11月22日
申请者登录导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成果、科研信息等内容。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及公示:2018年11月23日-11月30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导遴选工作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
对通过审查的申请者信息表、申请表、简况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1周。其中,跨学院申请者须在工作关系所在学院和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同时进行公示。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博士生导师候选人名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各学院、研究院应把好政治标准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材料的公示须公开透明,并有影像记录留存。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召开现场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博士生导师候选人名单。
4.遴选条例参照附件2和3。附件3为我院博导自主遴选条例,该条例通过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上报,校研究生院、工学部审核并校领导批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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