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2018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是教育部和原国家计委批准的首批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成立于2002年2月。学院是按新模式建立、新机制运行的厦门大学直属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和数字媒体工程系。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为福建省重点学科,软件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福建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福建省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软件工程专业与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为“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软件工程硕士点为“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软件工程教学实验中心为“福建省教学实验示范中心”,与厦门软件园共同建设“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厦门)基地”,学院在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开设软件工程专业与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学院把高起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作为立院之本,借鉴国际软件人才培养经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软件产业精英。学院根据软件产业的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软件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国际先进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优秀教材进行双语教学,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学院与MICROSOFT、IBM、INTEL、DELL、花旗银行、卡内基-梅隆大学、莱顿大学等国外著名的软件与IT企业、著名高校开展多途径合作办学,力求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创新。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等院校在师生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与荷兰、芬兰11所大学共建国际化学生实习基地(CHECK-IT);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夏洛特分校、日本法政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荷兰莱顿大学,海牙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与台湾高校紧密联系,聘请多位台湾高校教授为我院兼职教授。
一、申请条件
-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专业与志愿填报
详见“厦门大学2018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港澳台学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三、报名方式
我院2018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考生应
1.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5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将报考资料于2018年1月12日前
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8375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四、资格审查
1.初审: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我院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研究生秘书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学院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评价分数。学院根据评价分数择优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五、考核办法
1. 考核前资格复查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资格复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体检表(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2.考核一般在三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英语(英译汉、汉译英)、专业综合基础知识(离散数学、计算机网络、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系统概论、计算机组成原理,五门科目任选三门;单证专业学位硕士五门科目都为必考科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笔试与面试所占比例分别为:笔试40%,面试60%。
4.考核小组由不少于五位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5.考核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考核小组秘书需认真完成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6.考核小组成员需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给出对每位考生的评价,按百分制打分,经考核小组成员和组长签字后统一收回。考核成绩作为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7.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基础理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水平、研究潜质、学术兴趣等。具体为:
(1) 综合情况:对考生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
(2) 英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英语翻译等方式进行;
(3) 专业知识基础: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 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本专业方向的要求;对本专业方向的最新学术前沿是否了解;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5) 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硕士学位论文讨论、科研计划书分析等。
六、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导师组意见、考核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七、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
电话:+86-592-2188888 2188375
传真:+86-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
传真:+86-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电话:0592-2580599
传真:0592-2580500
电子邮箱:malinjian@xmu.edu.cn
网址:http://software.xmu.edu.cn/
八、其它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