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1 点击: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行端正,拥护 “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二、招生专业

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博士专业。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方式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2125-2023115日登录厦门大学试中心网站进行预报名并支付报名费;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将报考材料于2023120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专家推荐信模板.doc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数据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11)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考生自述表.doc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数据,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递,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寄达。

同时发送报考材料的电子版,按寄送材料的顺序整理打包后同时发送到邮箱:igraduate@xmu.edu.cngatzs@xmu.edu.cn,邮件名和附件名命名为:报考系-姓名-2023厦门大学港澳台博士报考材料。

四、初审选拔

1.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办对申请者的基本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学院进一步审查。

2.专家组审核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各学科的专家组进行审核。由专家组根据事先制定的审查选拔办法,对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初审选拔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

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进行审查。

3.学院(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组提供的结果进行复审,最终复试考核名单(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初审选拔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复试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五、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核时间:20233-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关注我院网站),与大陆博士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考核。

1.考核主要内容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考核主要形式

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部分:学院统一组织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写作能力;卷面成绩为百分制,卷面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以PPT报告时间1015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指派专门的秘书做录音,笔录、录像等。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考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专家组综合评价:专家组根据考生分专业测试以及面试考核结果,参照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等综合素质,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

4.最终复试成绩按专业知识(权重40%)、外语水平(权重30%,其中笔试部分占15%、面试口试部分占15% )和综合素质(权重30%)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及申诉机制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报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

公示期间,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本人通过正式邮件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招生领导小组将通过核查打分材料、回访面试小组成员等形式进行核实。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和面试)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

持预计毕业证明申请考核的考生,获拟录取资格后,应在202375日前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gatzs@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本选拔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八、联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考务工作。

3. 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 21871992188375;传真:+86-592-2180256

Emailgat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传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4. 我院港澳台博士招生处:

电话:+86-592-2580025Emailigraduate@xmu.edu.cn

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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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