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接校团委通知,今年“五四”期间将表彰一批“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厦门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级团组织和现在校注册团员。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
(一)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深入,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青年中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围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青年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课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校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五四红旗团支部要求能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推优”工作成绩显著。
4.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5.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推荐名额为:本科生2个,研究生2个。
(二)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艰苦奋斗,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名利,不说空话,多办实事,有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情操,在一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工作勤奋,作风扎实,热心服务青年,积极为团员青年健康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学习成绩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一年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体育课成绩应在70分以上;
(2)一年来所学的所有课程中,至少有3/4以上的学位课程成绩达到优秀,其余在合格以上,或者总成绩在可比学生中居前1/2(应附上学籍总卡复印件);或者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写出较高水平的作品或有一定创见的研究论文,并在正式的刊物上发表。
6.优秀团支部书记要求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
7.优秀团总支书记原则上学院可推荐一名,占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三)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与支持团的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团组织做好各项工作,在一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品德高尚,诚实勇敢,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带头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团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集体获得荣誉。
5.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到“四带头”,争当“四标兵”,表现突出。
6.学习成绩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一年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体育课成绩应在70分以上;
(2)一年来所学的所有课程中,至少有1/2以上的学位课程成绩达到80分以上,其余在合格以上,或者总成绩在可比学生中居前1/3(应附上学籍总卡复印件);或者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写出较高水平的作品或有一定创见的研究论文,并在正式的刊物上发表。
7.名额分配:本科生共32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各年级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团支部可推荐2名优团候选人(并列出推荐顺序),由学院团委根据各年级分配名额差额评选。研究生各年级团支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院团委差额确定2名。
(五)厦门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厦门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候选人由学院团委择优推荐。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由学院团委负责考评推荐,报校团委审核。
2.优秀共青团员的人选由团支部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由学院团委负责考评,报校团委审核。
3.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全面反映一年来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4.时间安排:各团支部在4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本支部民主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名单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处。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将纸质申报材料于4月9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处,并发电子版至辅导员邮箱。
5.学院评选产生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报送校团委审批。
附件:1.软件学院本科生各年级优团推荐名额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团委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