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1 点击:

 各有关高校:

    为引导高校云计算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及产学研的深化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为全国高校搭建一个云计算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定于20149~20151月举办“第一届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

赛”(赛项概要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项主题

    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是面向全国高校开展的云计算竞赛活动。通过此次竞赛,激励高校对云计算创新应用人才的培养,促进云计算创新成果在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应用,培育和推广基于云计算应用的创新型科研成果,推动云计算产业的发展。

二、赛项组织

    1.主管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主办单位: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联盟(www.iiu.edu.cn )

    3.承办单位: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4.协办单位:ACM南京分会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赛项执行委员会:(见附件二)

三、赛项流程

    1.“第一届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面向全国地区,所有大专院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及高职高专学生)均可参赛。为了更加公平开展竞赛,增加参赛队伍的积极性,赛事分为研究生组和本科生组(包括高职高专)两组开展。

    2.报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若千参赛队,每队不超过3名队员及1名指导教师。官方报名网站:http : //cloud. seu. edu. cn/contest

报名时间:201495~20141031日。

    3.本赛项由三个类别的竞赛组成:创意赛、技能赛和命题赛。

    4.预赛阶段;

    创意赛:参赛队以幻灯片、文档、图片、视频等形式将作品上传至赛项专用服务器,由评委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参赛队提交的作品进行评比。

    技能赛:预赛采用网络竞赛方式,即参赛队提交赛题的软件代码到指定的平台运行,评委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参赛队的表现进行评比。

    命题赛不设预赛。

    5.决赛阶段:

    创意赛:决赛采用现场竞赛方式,各参赛队需提供系统原型,并且现场进行演示和答辩,由评委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参赛队提交的作品进行评比。各参赛队需发挥创新能力,自主设计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应用系统。

    技能赛:决赛采用现场竞赛方式,决赛现场将会公布赛题,各参赛队需在指定时间之内现场编写并提交软件代码,在本赛项提供的指定平台运行,现场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对各参赛队的表现进行评比。

    命题赛:从企业生产实践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由企业参与命题,形成具体赛项内容。参赛队可以任选其中一题参与比赛。根据企业命题内容的不同,比赛形式可以分为研究类和应用类两种类型。其中,研究类命题需要参赛队伍根据命题的需求,设计方案,并采用原型系统或仿真系统进行验证;应用类命题需要参赛队伍在指定的软硬件平台上,发挥各项软硬件功能,完成一套可实现指定功能的系统。参赛队以幻灯片、文档、图片、视频,代码等形式将作品上传至赛项专用服务器。

    命题赛不设预赛,不设分赛区。命题赛的评分分为企业评审阶段和现场评审阶段。其中,企业评审阶段由企业主导,根据需求的完成情况和相应性能指标对参赛队伍的作品进行评分。赛事评委会将根据企业评审阶段的评分排名,邀请每项命题前5名的队伍现场进行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审阶段,现场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对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综合企业评分后形成最终排名。

四、奖项

    为了表彰优秀的参赛队和指导教师,按照全国和区域分别设立如下奖项:

    1.创意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技能赛及命题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2.每个竞赛类别分别设最佳指导教师奖。

    具体奖励数量由赛项执委会根据竞赛类别的特点及各赛区实际参赛队伍数量按比例制定,详情请关注本赛项网站信息。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队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方        18551638366     fdong@seu.edu.cn

       张竞慧.     15996304120     zhang_jinghui@seu.edu.cn

       沈典        18652070734     dianshen@seu.edu.cn

       郑凤妮      01062514016     dasai@cutech.edu.cn

 

 

 

附件一、“第一届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赛项概要

       二、“第一届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赛项执行委员会名单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O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