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25 点击:

  学校自2015年起,正式试行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要求,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2个学分,其它年级不作必修要求,所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学分。创新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的,超过部分可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累计冲抵不超过4个学分。

  经同学自主申报、指导老师审核及学院认定,现将此次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7日,如有异议,请联系2580556刘老师,邮箱ljz16@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