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9年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点击:

各项目:

    根据《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厦大教[2015]3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以下称“大创项目”)2019年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即对研究时间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项目启动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对研究时间未到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结题验收对象

根据立项任务书,研究终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前的,以及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大创项目均要接受本次结题验收。

(二)中期检查对象

1. 2018年立项且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大创项目。

2. 申请延期的大创项目。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本次工作将启用本科生创新网“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延期”模块完成。

第一阶段:4月12日-4月18日

请各项目组在创新网系统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或《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书》),上传相应电子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

1. 项目各成员的研究心得体会(500字,仿宋4号排版);

2. 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提供论文和专利证书电子版文件,电子版论文应清晰且与出版物排版一致,并包含所在论文集或期刊的刊名/刊号、卷号、期号、页码等信息);

3. 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等(如竞赛获奖证书)。

中期检查的项目只需提交第2、3项。

第二阶段:4月19日-4月25日

1.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评审,提出成果及学分认定意见。针对无论文、软著或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等显性成果的,学院将组织统一答辩。

2. 专家在审阅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答辩情况给出分数和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在系统评分,并完成其中相关内容的填写。结题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数的20%。

3. 项目结题验收后,学院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厦大教〔2015〕33号)文件规定,对项目组学生进行创新学分认定,并记录在学生成绩卡。课程为 《创新实践》,必修课。

第三阶段:5月上旬

学校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拨付和新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创业实践项目将组织现场答辩,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组应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和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延期结题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并于4月18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项目不予延期;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请各项目组根据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及时在系统中进行申报。

 

软件学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