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9年第一批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同学主动申报,可参考附件中的课题主动联系老师,自行组队。创新网申报及指导老师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一、项目内容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3.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的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4.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应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学院申报。
2. 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需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仅限五年制)本科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5人左右),需为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仅限五年制)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团队成员数量不限),需为二至五年级本科生。
3. 项目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
(二)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
(三)学校鼓励教师提供科研课题部分项目内容作为学生科研训练项目。2019年度公开征集教师科研课题(附件4),学生可与教师联系,双向互选,确定项目负责人,由负责人在创新网系统申报大创项目。
(四)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五)申报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以为本学院教师,也可以来自其他学院和学校相关单位;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项目团队还需聘请企业导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项目管理
1. 项目经费按院级项目0.1-0.3万元/项,校级项目0.5-1万元/项。院级项目经费立项时一次性划拨至学院;校级项目的经费,立项时按核定额度的50%划拨,剩余部分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相关的资料费、调研费、耗材费、论文版面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
3. 学校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本科生创新实践平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应作为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制定政策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场地、仪器和设备。
4. 大创项目产生的成果,必须标注“获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5.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从2018年度第二批和2019年度第一批校级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省级、国家级。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即日至2019年1月1日,学生申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网(http://cxw.xmu.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系统中导出《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交由学院审核。《申报书》纸质材料于2019年1月1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各学院大创工作人员信息将在创新网公布;系统使用说明、申报进程和结果等可在创新网查询。
2. 2019年1月2日-1月9日,学院审核。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项目答辩并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教务处。根据评审情况,对拟立项的院级项目进行排序并推荐,同时在创新网管理平台上进行操作。期间,教务处将组织创新网管理平台使用培训。
3. 2019年2月,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安排创业实践项目答辩,确定院级、校级项目,划拨项目经费。
软件学院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