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2006版修改稿)
本细则包括德、智、体三个部分,其中德育占15%,智育占70%,体育占10%,另外还有附加的奖励分和罚分,总分可以超过100分。本细则力图能反映每个学生在1学期中各个方面的表现,相对准确地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将作为每年度评奖评优的依据(不含“雏鹰”奖和课程奖学金、校大奖),每个学生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分的总和也是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最主要依据。具体测评细则如下:
一、 德育(15分)(基本分12分)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政治时事学习(包括党团生活、学院党校和团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等活动)。(0~5分)
1) 党员主要以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及出席各种有关会议的考勤状况为标准,4分为基准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3分,可扣至负分。此项由学生党支部在每次组织生活后登记。每学年初视是否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起应有先锋模范作用,上下浮动。此项由学生党支部和院团委组织部操作。
2) 团员主要以是否参加团校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为标准,4分为基准分,视具体表现上下浮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3分,此项可扣至负分,由各班团支部、院团委学习部和组织部操作。
3) 非团员基本分为4分,视平时表现上下浮动,此项由各班级和院团委组织部操作。
4) 所有由校、院组织的时事政治学习缺一次扣0.3分,此项由各班级、院团委学习部和组织部操作, 可扣至负分。
2、 关心支持、积极参加校、院、班各项集体活动(包括校、院、班级大会、社会实践活动、运动会入场式、社区共建、升旗等活动,但不包括第1项所列的党团活动)。(0~5分)
该项以3分为基准分。规定必须参加的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2分。未及时上交社会实践小结的扣0.4分。积极参与支持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的同学可酌情加分;此项由各班和院团委组织部操作,可扣至负分。
3、 学习态度端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基本分5分)(0~5分)
迟到或早退两次计一次旷课,每旷课一次扣0.2分,由各班和院团委组织部操作,此项可扣至负分。
二、 智育(70分)
智育分=∑[各科成绩*各科学分]/总学分*70%。成绩优以95分、良以85分、中以75分、及格以60分、不及格以50分计。体育课和校选修课成绩不计在内;考试不及格以不及格成绩计,不计补考后的成绩;无故缺考以0分计。智育部分(第三、四学年)分为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两部分。专业必修课程按学分加权后乘系数1.3,专业选修课程按学分加权后乘系数1,两项相加除以总学分作为最后的智育分数。此项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
三、 体育(10分)
体育成绩:(无体育课的此项统一计7分)
90~100分 (10分)
80~89分 (9分)
70~79分 (8分)
60~69分 (7分)
不及格计5分,无故缺考计0分。此项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
四、 竞赛获奖、社会工作及其它奖励分
1、 竞赛获奖先进分子(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
1) 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 (4~7分) 注: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胜奖4分。
2) 课外科技作品申报且获校级立项的1分/项。
3) 参加校、院竞赛奖励分
A. 科技竞赛类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
院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胜奖0.4分。
B. 体育类
校级:1~3名2分;4~8名1分。
院级:1~3名0.3分;4~7名0.1分。
C. 文娱类(同体育类)
注: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累加,只取最高分;集体项目若得奖加分,替补成员减半。
2、 社会工作奖励分
1) 担任校学生会委员、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0~3分)
2) 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软件学社副社长;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0~2分)
3) 各班班委,校级社团负责人。(0~1分)
A. 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各部干事、各宿舍舍长;校学生会、校刊、校电台工作人员。(0~0.5分)
B. 担任学院承认的其他正式社团社长、副社长。( 0~2分)
C. 其余担任院社团骨干酌情加分。(0~1.5分)
注:学生干部有兼职者,此项奖励分取最高分。
3、 荣誉称号加分
上学年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4分;省级1.5分;校优秀三好学生1分;三好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女生干部0.8分;院通报表扬0.4分。此项只取首次或最高分。此项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院优秀干部加分等同校级荣誉称号。
4、 其它加分
1) 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优秀者加1分;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加1分(如若优秀加2分)。只计一次,此项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按学年计分)。
2) 每出现一门优秀加0.1分,3门以上加0.5分,全优加2分(优秀指90分以上或单科班级第一名)。此项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按学年计分)。
3) 校外刊物:学术类文章加2分/篇(若刊物为核心、权威刊物分别加4、6分/篇),综合类文章加1分/篇。第二作者减半。此项上限为6分。由个人于每学年第一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给班长汇总、审核后,连同复印件一起交院团委组织部,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
4) 校刊投稿并发表者加0.2分/篇;电台,院刊投稿并发表者加0.1分/篇。第二作者减半。此项上限为2分。操作方式同上一条。
5) 献血参与者加0.4分;一年内献血二次共加1分。此项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按学年计分)。
6) 其余有特殊贡献者,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例如:
A. 学生“见义勇为”等行为。
B. 学生“自愿捐助扶贫行为”,如将个人奖学金或助学金自愿捐助他人的扶贫获勤工助学金。此项根据院勤工助学委员会提供证明资料。(0.2~1分)
C. 参加校、院组织的比赛活动未得名次视情况予以加分。(0.1~0.5分)
D. 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活动,视情况予以加分(0.2~0.5分)
五、 罚分(此项由院团委组织部操作)
1) 受校记过以上处分扣5分/次,严重警告扣4分/次,警告扣3分/次。
2) 被校通报批评扣2分/次。
3) 被院通报批评扣0.5分/次。
4) 每重修一门功课扣0.5分(体育课不算)。
5) 担任班级若出现因违纪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和记过以上处分的,该班所有干部(包括在该班的学生会和团委部长以上的干部)此项奖励分分别扣0.3分/次和0.7分/次,在该班若有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应与该班班长、副班长和团支书同时分别加扣0.3分/次和0.2分/次。
附:综合测评操作程序:
1、 每次党团组织生活、集体活动等活动结束一周内,由院团委组织部统计公布,第二周内录入综合测评系统。
2、 每学期第一周内,每位同学进行网上自评。每位同学的自评表将根据自己一年来的德育自评、智育成绩、竞赛获奖、稿件发表、社会工作及其他奖励进行自评。打印自评表后本人签字,同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院学生工作组。上交证明材料需有原件审核生效,稿件投与录用有所区别,需附原稿或稿费单据审核。有效期以院学生工作组公布的测评时间为准。最后由院团委组织部审核评定测评分数并公示。
3、 对学生的社会工作分将采用分层评定的方法。具体如下:
1) 每学期第一周内,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社会工作分将由院学生工作组的老师作综合评定。
2) 第一周内,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软件学社副社长的社会工作分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评定,并报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3) 第一周内,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部员的社会工作分由各部部长评定后,由两会办公室统一收集,报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4) 第一周内,各班团支书、班长的社会工作分由班主任评定后,交院学生工作组。
5) 第一周内,各团支部委员、各班委的社会工作分由各班团支书和班长评定后交班主任审核后,报院学生工作组。
4、 每学期第三周为学生综合测评公示期。同学可自行上网查询自己的综合测评分,有异议者应在本周内向院学生工作组反映。
5、 测评完成,学生工作组将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三份学生综合测评总表,院学生工作组留底一份,送班主任一份,班级留底一份。
6、 本学期有不及格现象或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不参加评奖评优。
7、 此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组。
务必切实做到实事求是,真正体现好坏差别。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2006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