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06修改版)修改说明
经学院学生工作组讨论,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将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 智育部分(第三、四学年)分为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两部分。专业必修课程按学分加权后乘系数1.3,专业选修课程按学分加权后乘系数1,两项相加除以总学分作为最后的智育分数。
二. 社会工作奖励分: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软件学社副社长;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0~2分)
三. 体育成绩计分由原来的两分段缩减为一分段,现为:
体育成绩:(无体育课的此项统一计7分)
90 ~100分 (10分)
80 ~89分 (9分)
70~79分 (8分)
60~69分 (7分)
不及格计5分,无故缺考计0分。
四. 其他加分部分第六点增加一项: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活动,视情况予以加分(0.2~ 0.5分)。
五. 按学年计分有三项(即每学年计一次分):
1.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优秀者或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者加分。
2.单科成绩优加分。
3.献血参与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