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补办、申换程序
发布时间:2007-10-08 点击:
 

身份证遗失补办、申换程序

   
   1、时间:每两个月一次,特殊情况请联系办理人。


     2、需携带下列材料
  
1 身份证遗失证明(见附件1)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邵老师处);请携带并出示学生证件。


  2 在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文化宫旁)拍的专用照片;
 
3)常住户口页;请需要领取的同学,于每周二、四上午的办公时间到团委办公室找黄老师领取。)

 

3、缴费:每人20

 

4、携带以上材料到厦大派出所盖章、办理。

注:学生证遗失补办程序等相关学生事务办理程序可浏览学院网页“学生办事指南”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