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三学期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安排
一、 德育测评 评议时间(7.8-7.10)
德育测评由每班级的学生评议助学小组(9-10人)进行评议,班主任负责本年级的评定工作。评议助学工作小组由班主任组织并负责,评议助学小组成员参照《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2007修改版)》的相关规定对每位学生进行德育测评,测评成绩及时上报院学生工作小组,由院学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后录入学生管理系统。
二、 智育测评 评议时间(7.11-7.13)
智育测评由学校教务系统提供的学生成绩,根据《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2007修改版)》的相关规定,由学生管理系统自动对每位学生的成绩进行智育测评。
三、 其他加分自评程序
(一) 自评阶段(7.10-7.12):本阶段由学生自行操作。进入学生网上自评版块,(自评版块地址:http://59.77.7.237/student/)
按照<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进行填写,同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献血证复印件、发表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来已经提交过并加分的,不再重复提交、加分)于规定时间前交团委组织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或无效。在网上填写测评单的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向团委组织部咨询。请于规定时间前填写测评单完毕并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 审核阶段(7.13--7.14):本阶段由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小组。院学生工作小组将对测评结果进行复核,并附审核意见。
(三) 确认阶段(7.15--7.16):本阶段由学生操作。学生对院学生工作小组审核后返回的测评单及时进行确认,若对审核后的测评表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7.15--7.16)向院学生工作组反映,逾期不视。确认阶段没有确认者将不再做测评。
四、评分细则补充
1、详细测评细则请参阅《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2007修改版)》,在测
评过程中若对测评细则有疑问请向团委组织部咨询。
2、参加集体活动的具体名单都公布于测评系统的公告栏,请同学查询具体名单并填写。
3、所有证书复印件请交到各班长处,于7月10号测评开始之前交至组织部。
4、注:若有特殊加分的,而在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并没有具体体现的则可以提交申请,于 7月10号之前交到团委组织部。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将于进行统一审核,视具体情况予以加分。
注:在整个测评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向团委组织部咨询
谢婷婷: 联系电话 13159256032 宿舍 5-617
左洪涛: 联系电话 15985843851 宿舍 1-618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小组
20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