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教育部近期举行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请同学们积极参加,参赛作品请于7月13日前提交至各辅导员处,电子版邮件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若文件太大,请拷贝至辅导员处),具体通知见下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进一步推动高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政司、监察局
承办单位: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郑州大学
二、大赛宗旨
加强高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1.初赛。初赛由各高校参照大赛规则自行组织。各高校于7月20日前向所在省(区、市)教育部门报送复赛参赛作品。每所高校每个项目限报2项。
2.复赛。复赛由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参照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各地于8月15日前,按照作品形式分类报送至决赛承办单位。每个项目限报作品10项。
3.决赛。决赛由大赛承办单位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郑州大学4所高校分别负责组织,教育部思政司、监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时间安排
1.初赛:2012年5月20日—7月20日
2.复赛:2012年7月20日—8月15日
3.决赛:2012年8月16日—8月30日
六、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决赛由大连理工大学负责组织。
2.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决赛由郑州大学负责组织。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Logo设计、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每省(区、市)可报送10项(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决赛由湖南大学负责组织。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决赛由天津大学负责组织。
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七、表彰奖励
大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并结合各地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八、作品报送
初、复赛作品报送以各地各高校要求为准,决赛作品请各地参照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见附件)分省分类集中报送至各承办高校,报送时请标注“参赛作品”字样。
教育部思政司联系人:辜庆,15311516697,010—66097336。
表演艺术类报送至大连理工大学。联系人:谢腾飞,13555959555,0411—84707679,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运载工程与力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3。
书画摄影类报送至郑州大学。联系人:房华东,15936210569;刘涛涛,13598005190,0371—67781612,邮寄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学生处,邮政编码:450001。
艺术设计类报送至湖南大学。联系人:肖洋,13574842813,0731—88822405,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邮政编码:410082。
网络新媒体类报送至天津大学。联系人:韩远彬,13752786465,022—27407083,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学工部9楼312室,邮政编码:300072。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大赛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集中展示。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2.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