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30 点击:

各位同学: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基金”将奖励一批在厦门籍优秀本科学生,现将有关评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厦门籍本科学生。

二、奖励名额与奖励金额

每人2000元,名额不限,学校初审,最终名单由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

三、参评条件

2011-2012学年度获得下列两项或以上成绩(荣誉)者:

1.校党委或校行政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校级三好生、优秀团员、校优秀学生干部等;

2.校一、二等奖学金至少各一次,其他称号的奖学金需有学校证明其等级;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学科(含体育、文艺、技能等)竞赛、创新大赛获省一等奖(或前三名)或全国二等奖(前六名)及以上者;

4.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合作者名列前五名);

5.参加院(系)级及以上科研取得成果(合作者名列前五名);

6.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本人申请书,主要内容有:个人简介,一年来的成绩和荣誉;厦门家庭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编、联系人;就读大学的名称、系别、级别。需要辅导员给予鉴定意见,盖学院公章;

2.各种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背面写明学院、姓名);

五、提交时间

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将申请书电子版以及所有材料纸质版,于1212日中午11点前,交至学院团委A109辅导员李加冕处,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