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3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到各年级分管辅导员处,过期不候。
一、评奖对象
1、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获得过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2年上海校友会奖学金、2012年国家奖学金、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3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一、二、三等奖是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属于校级奖学金,可以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不参评该项奖学金。
二、软件学院本科生可申报的校级奖项有:
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国际学生奖学金;电信奖学金;建行奖学金;工行奖学金;中行奖学金;萨黄淑慎奖学金;杨容容奖学金;东阿阿胶奖学金;宜信奖学金;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余绪缨奖学金;吴宣恭奖学金;象屿奖学金二等;众和奖学金二等;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一等、二等;吉比特奖学金。
三、参评重要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4、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5、各年级年度课程成绩排名见附件1-1和1-2
6、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见附件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
7、综合能力表现优秀。具体见附件2
四、有特别要求条件的奖学金说明
建行、工行、中行奖学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东阿阿胶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女性学生
象屿奖学金二等:本科生三年级或者研究生二年级
吉比特奖学金:二、三年级的本科生
国际学生奖学金:海外本科生参评学年所修得学分总数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25学分,参评学年重修所获的学分不计算在内。详见附件3《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其中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附件2文件执行。申请表见附件4。
五、软件学院关于校级奖学金的评分细则,详见附件5《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软件学院本科生评审暂行实施细则》
请将“细则”中提到的德育加分、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技竞赛、文体竞赛详细填入附件6《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附件7《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的“综合表现事迹材料”一栏中。其中德育加分一项,除了志愿服务,其余均写在“其他事迹”一栏。此外还需要提交事迹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会依据事迹材料,进行评分。
特别注意“细则”中第十三条关于综合事迹的规定,所有综合事迹描述都需要写明何时获得。曾经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注意,综合事迹在评选校级奖学金中只能使用一次。
六、重要注意事项
1、需要提交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见附件8《厦门大学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申请表请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证明材料只需递交纸质材料。
2、需提交的材料中,成绩单可以不用提供。
3、志愿服务时长证明,见附件9,需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乐助协会)查阅并审核,由青协部长或副部长签字确认即可,无需辅导员签字和学院团委盖章。
4、所有涉及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及意见、院系意见、学校等意见都不用填写。
5、校级奖学金申请表中:“学院推荐奖项”一栏填写个人意向,申报三大奖的同学先不要填写。
6、校级奖学金申请表,有班级民主评议一栏,需要提前测评,不要遗漏。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月15日上午10点前,向各班组织委员口头申报,以便各班及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大会。请各班统一于3月18日上午9点前,提交附件10《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至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李广博处,联系电话,一个班提交一个表格。
7、详细通知可以查询下面网址:
详细通知: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ff/0d/info130829.htm
若干问题: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ff/2c/info130860.htm
文档下载: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ff/0f/info1308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