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四批学生团支部书记到 社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6 点击:

关于选派第四批学生团支部书记到

社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团总支:

我校已连续派出三批学生团支部书记挂职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助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选派第四批厦门大学学生团支部书记挂职社区助理12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职位

街道团工委书记助理(新增)、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助理。

二、选派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报名的学生担任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委员,党支部书记、班长、学生组织主要干部等,其中党组织书记助理要求选派党员,街道团工委书记助理要求院系团总支书记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2.翔安校区的学院(医学院、药院、公共卫生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能源学院),就近安排挂职锻炼,暂不参加此次选派,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2.学习成绩优秀,学有余力者,课业负担不宜过重,每周至少有两个半天无课程。3.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强,善于沟通,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4.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四、挂职时间

20137-20146月,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工作。集中挂职时间至少为一个月,一般安排在假期(暑期或寒假),研究生视实际情况可在征得学校和挂职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分散挂职时间可安排在日常课余时间,每周至少2个半天到岗,尽量不与正常的学习时间相冲突。挂职期间在挂职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

五、工作流程

1.报名时间:626-7月2,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团支部书记挂职锻炼报名表》(附件)后,交至学院团委。

2.学院考核推荐:73-7月7,对报名同学进行考察,形成推荐材料;经学院团委审定后,推荐人选排序后于7717:00前上报校团委。

3.7月11-712,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确定录取名单。

   六、政策支持

挂职期满,由校团委和挂职单位对其作出鉴定,评定等级,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挂职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予以适当补贴;对于学生与社区共同孵化出的创新性项目、共同培育的社区品牌、共同开展的社区群众认可度好的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厦门大学优秀学生团支部书记挂职锻炼报名表

附件2:社区助理需求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3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