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
发布时间:2013-05-23 点击:
同学们: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我校的通知要求,现启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超过7天,参加志愿服务工时超过40小时;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超过7天,参加志愿服务工时超过40小时;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总支书记)”等荣誉称号。
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或者“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整理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参评。我院“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可推荐名额分别各1个。
3.“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6)获得2012年度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
符合“省级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的班级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综合考评,整理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参评。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含校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并由所在班级填写《厦门大学申报“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于5月31日前提交辅导员备案
2.评选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
3.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校评审组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评审结果全校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提交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请申报学生于5月3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给辅导员;
(1)《2012-2013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和《2012-2013年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并附学习成绩单(需经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事迹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2012-2013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软件学院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