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3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2 点击:

 

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3年下半年的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924周二)上午10点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软件学院团委办公室A109辅导员刘茜处,电子版也拷贝到办公室,过期不候。

一、本科生:

1、评奖对象: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013年校庆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2013年下半年)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3年下半年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软件学院本科生可申报的校级奖项有: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奖1名,2000元。

黄仲咸奖学金1名,3000元;

 

3、本科生评选校级奖学金的重要基本参评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即1213学年)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即1213学年)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突出表现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

4)具体详见附件1《(厦大学〔201142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4、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特别要求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由于学院综合测评还没启动,这里的综合排名特指1213学年课程成绩排名,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CASC公益奖学金需要提交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2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3班级民主评议表一份(纸质版,班级上交

   4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一份(纸质版);

   

    5、“黄仲咸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

(3)在学术研究、勤工俭学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黄仲咸奖学金”需要提交: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

    2班级民主评议表一份(纸质版,班级上交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一份(纸质版);

 

      、软件学院关于校级奖学金的评分细则,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软件学院本科生评审暂行实施细则》请将“细则”中提到的德育加分、学术科研成果、学术科技竞赛、文体竞赛详细填入《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的“综合表现事迹材料”一栏中。其中德育加分一项,除了志愿服务,其余均写在“其他事迹”一栏。此外还需要提交事迹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会依据事迹材料,根据《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软件学院本科生评审暂行实施细则》进行评分。特别注意“细则”中第十三条关于综合事迹的规定,所有综合事迹描述都需要写明何时获得。曾经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需要注意,综合事迹在评选校级奖学金中只能使用一次。

 

、重要注意事项

1、需提交的材料中,成绩单可以不用提供。

2、志愿服务时长证明,见附件,需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查阅并审核,由青协部长或副部长签字确认,然后直接提交,无需辅导员签字和学院团委盖章。

 3、所有涉及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及意见、院系意见、学校等意见都不用填写。

4、校级奖学金申请表中:“学院推荐奖项”一栏暂时不用填写。

5、校级奖学金申请表,有班级民主评议一栏,需要提前测评,不要遗漏。并请各班统一提交附件《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至团总支组织部,一个班提交一个表格,统一备案。

 

软件学院团委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