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锦绣中华 大美山川 福建那么美”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工委和团省委通知,省委宣传部将组织开展“锦绣中华・大美山川・福建那么美”微视频大赛”,活动面向我校征集作品。

   一、活动名称

   “锦绣中华・大美山川・福建那么美”微视频大赛

   二、组织工作

   大赛由省委宣传部主办,省委文明办、省委讲师团、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协办,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新闻处,由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博TV具体执行。

   三、活动流程

   1.5月中旬,启动活动

   2.6月10日前,完成作品征集

   3.6月15日前,完成选送中央电视台的微视频作品推荐

   4.6月15日-6月30日,开展网络投票

   5.7月5日前,完成作品初评

   6.7月10日前,完成作品定评

   7.7月中下旬,举办“锦绣中华・大美山川・福建那么美”微视频大赛评选结果发布及颁奖活动

   8.国庆节前,优秀微视频作品持续展播

   四、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团队或个人均可参赛。

   2.微视频主题。围绕“锦绣中华・大美山川・福建那么美”主题,制作自然风光微视频,用镜头记录美丽家乡、美丽山川、美丽福建、美丽中国,不同角度展示我国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把记录锦绣中华、美丽福建和祝福伟大祖国有机结合起来。

   3.格式要求

基础要求

画幅

格式

分辨率

编码

时长

画面

大屏作品

4:3

适合电视端播出,标清

不带logo

小屏作品

横屏

16:9

mp4

1920*1080

H.264

90s以内

不带logo

竖屏

9:16

mp4

1080*1920

H.264

30s以内

不带logo

备注

所选送的微视频作品,可配乐配音配字幕。需提交作品名称、姓名、职业、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版权声明

   一旦参赛,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和组委会共有,大赛组委会可将该作品用于公益使用如改编、播出、展览或出版等,作者拥有署名权。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微视频大赛拟按照大屏作品类、小屏作品类设置奖项。各等级获奖作品相应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如果视频作品被中央电视台(含大屏、小屏)选用展播,每条视频另行奖励。

   如果微视频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含全国平台、福建平台)选用展播,每条视频另行奖励。

   六、宣传展示

   组委会办公室选取些优秀微视频作品在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主要频道、重点新闻网站、两微一端、户外电子屏幕、公交移动传媒等平台展示。“学习强国”福建平台开设相关专题,及时推送微视频作品,并积极向全国平台推荐我省优秀作品。

   团省委宣传部将选取优秀微视频作品在团省委新媒体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推送展示。

   学校团委将选取优秀微视频作品在学校团委新媒体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推送展示。

   6月15日前,将组织审核推荐若干优秀作品,送至中央电视台,分别安排在大屏和小屏播出。

   七、评选及结果公布

   1.群众投票。6月15日一6月30日,在对微视频作品进行宣传展示的同时,在海博TV开设投票端口,通过网络

投票,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投票。

   2.初步评审。7月5日前,由组委会成员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影视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初

审,筛选出50件大屏作品、100件小屏作品进入终审。

   3.定评评审。7月10日前,由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影视专家等组成推荐评选委员会,从进入终审的150件作品中,按照专家评审占70%、群众投票占30%的方式定评获奖作品。

   4.评选结果公布及奖仪式。7月底前举办,具体方案另拟。

 

   八、作品提交

   提交时限:2019年6月5日17:00前

   提交方式:参赛视频、推荐的作品目录(附件1)和作品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建议同时告知下各年级辅导员,如果视频太大,可以直接传给各年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