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5-04-21 点击:




 


厦门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文件
院团字[2004]1号


关于印发《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经研究,我院决定于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大力推动“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现将《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共青团厦门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OO四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印发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实施办法   通知



抄  送:校团委徐珊娜书记、校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党委李芬芬副书记、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打  印:18份          存  档:2份



 


附件: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
 (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和厦大委综[2003]22号《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及厦大团字〔2004〕2号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把我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水平和质量,以适应我院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



第三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要注重三个结合,即课内外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主要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全面带动和促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应坚持自主性原则。计划的主体是各位同学,学院以各位同学的自主设计确定素质拓展的内容和方式。既保证了同学们在素质拓展计划中的主体地位,又能够让各位同学的个性特征在素质拓展过程中得到尊重和张扬。



第五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应坚持开放性原则。素质拓展是在各级组织的总体安排下的群众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不受专业、年级和学校的局限,鼓励同学们大范围交流,鼓励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相互借鉴。



第六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应坚持多样性原则。鼓励同学们进行科学合理的、风格迥异的设计和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这是同学们张扬个性的基本保证,多样化的选择体现了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创新。



第七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应坚持柔性原则。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不用硬指标评价各位同学素质拓展成果的优劣,不树典型,不作排名,重在过程和参与,追求真正的学习,鼓励同学们量力而行,倡导用柔性指标引导先进,鼓励相互借鉴。
第八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学素质教育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旨在鼓励大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锻炼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利于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导向、动员社会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