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材料,经会议批准后生效)
厦门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厦门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全院研究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的群众性团体。本会接受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分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本会承认《厦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并以团体会员的形式参加厦门大学研究生会。
第三条:本会充分代表和维护学院全体研究生的利益,及时征集和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成为研究生与学校、学院各级领导和部门相互交流的桥梁。
第四条:本会将定期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努力营造一种浓厚的学术气氛。对广大研究生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将予以支持,并及时征集研究生的科技成果参加各种交流活动。
第五条:本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