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0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 “花旗集团金融信息科技教育优秀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汇丰银行大学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现将2010年下半年各项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各项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各项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本科生的申报名额见附件2,研究生的申报名额见附件3,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的申报名额见附件4。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2个备选名额,但须在申报表上予以特别注明。
三、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执行,其中智育分中的成绩分算法采用“学分绩点”,计算结果可以由教务处系统自动生成。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9〕18号)执行。
3.申请以上各项奖学金的学生,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的奖学金规定的评审条件:
(一)花旗集团金融信息科技教育优秀奖学金
1.2个月以上在相关产业单位的社会实践(校内实习等同社会实践);
2.须参加过相关全国性金融和IT相关大赛,参加“花旗杯”大赛优先;
3.学业优秀,在院系内名列前茅或有特殊成绩的;
4.通过全国英语CET-6考试或同等能力证书;
5.学院两名全职任课教师联合推荐,院系批准。
(二)宝钢奖学金
1.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具体要求参见《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2.台湾、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
(1)“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①认同一个中国;
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④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港澳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⑤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具体要求参见《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具体要求参见《厦门大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
1.参评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参评年度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者出版专著(含参编)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具体要求参见《厦门大学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六)汇丰银行大学奖学金
1.上一学年度学业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年级前10%;
2.德育分和竞赛分合计排名居于本专业年级前10%,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课外文体活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和农村生源可以优先考虑。
具体要求参见《厦门大学汇丰银行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
以上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专区(xszz/downlist.asp)下载。
四、各项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一)花旗集团金融信息科技教育优秀奖学金
申请花旗集团金融信息科技教育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除必须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花旗集团金融信息科技教育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区下载);
2. 学院两名全职任课教师联合推荐信;
3. 参加全国性金融和IT相关比赛的作品递交材料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4. 两个月以上的实习鉴定。
(二)台湾、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
申请学生需要提交《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表》及《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表》(可从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专区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校级奖学金
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除必须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以及所申请奖项的申请表(可从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外,还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请每位学生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标注学分绩点及其排名并签字盖章;
2.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3.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支教或义务献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7.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5,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此项证明必须提交,如未有志愿服务,需在证明中标注0小时;
8.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9.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9年版)》(厦大人﹝2009﹞62号)以及《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厦大人﹝2010﹞66号)为准(以上申请表和相关文件可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区下载)。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09年版)”(可登陆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2877下载)。
⑤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各单位提交的以上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五、各项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1.各学院将《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送教务处学务科,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chan@xm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182252。
2.各学院将《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送研究生院综合办,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yjsy1@xmu.edu.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180257。
3. 各学院将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的申请表《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表》、《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表》(一式两份)及《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及《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嘉庚三8楼806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osao@xmu.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183606。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20日(下午下班之前)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
以上申请表和汇总表均可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主页文档下载区下载)。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各项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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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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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大学201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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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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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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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