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2年下半年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相关文件
《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厦大学〔2003〕17号)(见附件1);
《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03〕16号)(见附件2);
以上文件可自行下载或从学生手册中查阅。
2011-2012学年09、10、11级综合测评成绩前50%名单(见附件3)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参评学生数的5%);二等奖1000元(参评学生数的10%);三等奖600元(参评学生数的15%);
2、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2%、8%和2%;
3、上一年度转专业的本科生回转专业前的所在单位参评。
三、特别注意以下条件
1、凡在上一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2、参评年度应修课程(包括不及格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往年课程中没有不及格或缺修的情况;
3、2012年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荣誉称号
4、一人只能评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不得重复评选;
5、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4)需经过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正或副部长签字审核,社会实践活动经历需提交实践单位的反馈表格。
6、“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在政治课成绩、学习成绩优秀率方面有特殊、不同的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本、专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03〕16号)(见附件2)。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即一、二、三等奖学金)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同学,请于11月20日上午11:00前向各班组织委员报名,需提交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相关证明,过期不候。报名时间过后,各班组织委员应召开班级成员大会,向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填写《厦门大学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5)。请各班组织委员于11月23日上午11:00前将《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班级民主评议表》、志愿服务证明或者社会实践经历证明纸质版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四、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11月20日上午11:00前,将《厦门大学本科生优三、三好、优干申请表》(见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相关证明提交给各班组织委员,过期不候。提交时间过后,各班组织委员应召开班级成员大会,向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填写《厦门大学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5)。请各班组织委员于11月23日上午11:00前将《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收集的所有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交给各年级辅导员。个人成绩单可不用提交。
五、学院将组织评奖评优委员会等额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