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开始评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
已获得2014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已获得201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
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新生自由申报,本科老生台湾生推荐1名、港澳侨推荐1名。
三、奖励金额
博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评审程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其他评奖材料纸质版,于下周周一上午和周二上午11:30前(12月29日、30日)提交给兼职辅导员许振团(A103、辅导员办公室),逾期不候。
六、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4.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