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厦门大学201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点击:

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311日(周五)上午8:00-1130将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软件学院办公楼107麻老师处审核后交到103李加冕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以“XXX奖学金—张三”命名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请注意申报时间,逾期不候。

一、评奖对象

1.获得过201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5年国家奖学金、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6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但需要有未使用过的研究成果。

2.获得过2015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6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此三项奖学金。

二、软件学院研究生可申报的校级奖项与名额:

1、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硕博各推荐1人

2、建行奖学金:硕士、博士各1人

3. 宜信奖学金:硕士1人

三、参评重要基本条件

1、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2、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发表专著、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或有其它被学院评奖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突出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3、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重要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需提供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和证明材料(纸质)。

2、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中,成绩单可以不用提供。

3、所有涉及导师签字及意见、院系意见、学校等意见都不用填写。

4、校级奖学金申请表中:“学院推荐奖项”一栏填写个人意向,申报三大奖的同学先不要填写。

5、学校通知可以查询下面网址:

http://xsc.xmu.edu.cn/s/122/t/377/ac/9a/info175258.htm

http://xsc.xmu.edu.cn/s/122/t/377/ac/99/info175257.htm 

 

软件学院学工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