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 点击:

  为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福建高校学习,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5 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将评审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现将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名额及奖励标准
  我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奖励金额为6000元;1名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1名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
二、评审对象
1.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 2015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均可参评。
2. 已获得 2015 年度宝钢优秀台港澳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海韵行政楼A103兼职辅导员陈雪处,电子版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 。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 )、《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海韵行政楼A103兼职辅导员陈雪处,电子版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 。
  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上午11时。经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公示通过后上报学校。
 

软件学院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