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
硕士1名
三、奖学金申请的重要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2)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承诺书》(一式一份);
3、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电子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4-2015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所有表格详见附件,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要严格按照附件7指导来填写。通知还附学院评审细则,请查阅。
详情请关注:http://xsc.xmu.edu.cn/s/122/t/377/90/1d/info167965.htm
请于9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送纸质材料至软件学院办公楼A103研究生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至lijiamian@xmu.edu.cn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