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校奖】厦门大学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点击:

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5年下半年的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9月21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软件学院办公楼107麻老师处审核后交给软件学院团委办公室A103兼职辅导员吕成凤处,电子版以“xx申请表-姓名”命名主题和附件,发送邮件至softwaretw@xmu.edu.cn,时间紧迫,请大家抓紧申报,过期不候。

一、评审:

1、软件学院研究生可申报的校级奖项有: 

华为奖学金二等奖1名,5000元;三等奖3名,3000元,申请对象为二三年级学术性硕士研究生;

厦门大学2015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推荐名额1名,10000元,申请对象为台湾、港澳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2015级新生,并且成绩不能有挂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推荐1名,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5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2014年下半年、2015年校庆期间已获得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2015年下半年)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15年下半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201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3、华为奖学金需要提交: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一份(纸质版);

 

厦门大学2015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需要提交:

(1)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一份(纸质版)

二、重要注意事项

1、需提交的材料中,成绩单可以不用提供。

2、志愿服务时长证明,需要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乐助协会)查阅并审核,由青协部长或副部长签字确认,然后直接提交,无需辅导员签字和学院团委盖章。

3、导师推荐意见需要详细填写,不可简单写“同意推荐”,院系意见、学校等意见暂时都不用填写。

4、校级奖学金申请表中:“学院推荐奖项”一栏暂时不用填写。

 

 

软件学院团委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