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15-2016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5 点击: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今年我校新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新生及部分老生顺利参保,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我校2015-2016学年新入学的、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2.因各种原因错过此前历次申报机会且至今仍未参保的在校老生,可以随新生一起申报参保。

3.在我校留学的外国学生不能申报参保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若外国留学生提出参保申请的,各单位在审核时应对其作“不通过”处理。(外国留学生的医疗保险问题可向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咨询,电话2183606。)

4.正在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不能申报参保。不确定参保状态的,请拨打12333查询

5.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在线申报参保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中的医疗保险子系统在线申报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工系统从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登录。学生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有关操作流程(可在厦门大学信息门户下载, http://i.xmu.edu.cn/detach.portal?.pmn=view&action=bulletinBrowser&.ia=false&.pen=pe307&bulletinId=d06ee704-9ac5-11e2-8386-af82665110c0)。

1.学生须在2015年9月14日12时至2015年9月22日24时在线填写参保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9月22日24时后参保系统将关闭,请及时提交申请;

2.学院在2015年9月24日24时前完成对本单位学生的参保申报表的审核并提交学校审核。

3.学生在申请时应仔细核对身份证件号码、性别等信息,以确保能够顺利参保。大陆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港澳台地区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应为返乡证或台胞证上的号码,香港地区的号码为H开头的八位数字澳门地区为M开头的八位数字台湾地区为八位数字华侨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为护照号码

三、提交制卡资料

各班负责人请于9月23日前按照要求收齐班级同学的制卡材料,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身份证件:港澳台学生须提供返乡证或台胞证复印件;侨胞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内地学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则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2.照片的要求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景为白色,须着深颜色衣服,无边框,人像清晰,打印的照片不行

3.证件复印件及照片应按要求粘贴在《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卡制卡范本》(附件2)指定的位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国家实行的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可能在我校申报成功,而在厦门高中参加厦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仅需在参保系统里提交申请,无需停保。此种情况下,参保学生不用交制卡资料,其原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在申报成功后仍可正常使用。

2.遗失社会保障卡的,由参保学生本人按下述步骤进行补办:

第一步:在发现遗失社会保障卡后,立即拨打12333申请冻结其社会保障卡;

第二步:在申请冻结社会保障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①身份证件;②用以补办社会保障卡的费用25元/人)到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后江埭路65号)或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2楼)办理挂失和补办社会保障卡手续;

第三步: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时间,到该中心领取补办好的社会保障卡。

3.筹资方式。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本保险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筹资方式为参保学生缴付130元,国家财政补贴470元。缴费工作将在申报完成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5年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手册.pdf

2.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卡制卡范本.doc

 

软件学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