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点击:

各位2017届毕业班本科生、研究生:

厦门大学2016-2017评奖评优通知已出,现将我院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必须能在2016-2017学年内(即2017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优秀毕业生17人;优秀三好学生3人;三好学生14人;优秀学生干部3人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2人;三好学生2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

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

1、本科生:

(1)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的学生,年度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3)参评“三好学生”的学生,年度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4)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均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担任学生干部时间达一学年。

(5)凡参评荣誉称号的本科生,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研究生:

(1)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应修课程全部合格

(2)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达整个学年度。

四、评选程序

1、本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需通过系统进行。有意参评的同学请登录学生事务办理大厅http://service.xmu.edu.cn/选择模块“毕业班评奖评先”进行。(详细操作见附件所示)

2、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周四)上午11:00.之后,将组织年级学生代表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进行投票,等额选举。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学校。

五、其他

1、评奖评优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本次荣誉称号申请第一次采用系统申报的方式,如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提交电子邮件至527206186@qq.com进行咨询,邮件内容写明:学号、存在的问题描述及联系电话,最好附有存在问题截图。技术人员将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