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厦门大学优秀志愿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激励全校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加强我校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引领精神时尚,推进我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开展,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厦门大学优秀志愿者、厦门大学十佳志愿者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 2016年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特别是在阳光助残、关爱行动、校园公益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二)厦门大学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参评年度中,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经常从事阳光助残、校园公益、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敬老护幼、文化建设、竞赛会议、技术信息服务类志愿服务活动,得到服务对象认可;

4.评选自然年内已获评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表彰(不含单项表彰)的同学不再参评。

5.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

(1)优秀志愿者:参评年内在相关志愿服务项目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 60小时(含6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时间不少于 50小时(含50小时)。参加竞赛会议类志愿服务未超过 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超过20小时的,按 20小时计算。服务事迹感人,公认度高。

(2)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参评年内在相关志愿服务项目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 100小时(含10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的时间不少于 60小时(含60小时)。参加竞赛会议类志愿服务未超过 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超过 20小时的,按 20小时计算。在志愿服务领域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学生社团推荐参评个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参与社团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应不低于个人志愿服务总时长 2/3。参评志愿者的时长中社团志愿服务时长超过总时长 1/2及以上的,应由社团推荐。

7.连续从事有关专项行动超过 6个月的个人或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委托开展的大型赛会志愿者可推荐参评优秀志愿者。

三、评选办法与流程

(一)评选办法

1.优秀志愿者由个人申报后学院学工组审核推荐,校级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产生。

2.十佳志愿者与十佳志愿者提名奖由校级评委会从优秀志愿者中评选产生。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 请有意申报优秀志愿者的同学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11:00之前将申请表(附件1)交至海韵行政楼103刘茜老师处(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oftwaretw@xmu.edu.cn

2、有意申报十佳志愿者的除填写申请表外,需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活动照片5张(电子版,以“XX同学参加XXX活动”命名)。

3、学工组评审、公示。

4、上报校团委。

 

请各位同学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及时提交。逾期不候!  

 

 

                             软件学院团委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