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厦门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开始评奖,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博士1名
硕士1名
专业学位硕士1名
四、奖项兼得注意事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即今年的国家奖学金与2018年下半年的校级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五、奖学金申请的重要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
六、提交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将纸质材料提交学院A107办公室麻老师处审核成绩和科研成果分,在9月26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软件学院办公楼A103指定位置。电子版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姓名”命名主题和附件,发送邮件至lijiamian@xmu.edu.cn,联系人李加冕。
(1)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
4、《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或
《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一式一份)
5、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电子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或
《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要严格按照附件6指导来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