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本科生、研究生:
2017-2018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必须能在2017-2018学年内(即2018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表彰名额
本科生:
优秀毕业生:19人
优秀三好学生4人
三好学生15人
优秀学生干部4人
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2人
优秀三好学生1人
三好学生2人
优秀学生干部1人
三、参评条件
(一)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2017-2018学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本科生特别注意的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优秀毕业生为在校期间,其他荣誉称号为2017-2019学年度。
2、“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应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
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4、“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5、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6、成绩排名参见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特别注意的条件
1、应修课程全部合格
2、“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四、提交申请要求
1、线上提交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为了方便快速审核材料,请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4),各类事迹均需有正式的证明材料,如奖状、公示材料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附后。
学校志愿服务工时系统中的时长截屏打印,纸质,注意截图要体现上学年的内容,或者社会实践相关证明(需实践单位证明)
纸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5月24日上午11点前,交至学院A103辅导员办公室。
3、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