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落实我省“惠及台胞66条”政策举措,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福建高校学习,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将评审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现将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获奖名额及奖励标准

名额

奖励金额

博士

5名

10000元

硕士

8名

8000元

本科

75名

6000元

二、评审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8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均可参评。

本学期已获得过宝钢奖学金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项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

2. 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设奖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设奖部门发布为准。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位同学将个人申请表(两种表格)和证明材料(一份即可)于2019年1月7日下午17:30前送至海韵行政楼A103刘茜老师处。请将申报名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liuxi@xmu.edu.cn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软件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