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我院研究生各项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困难程度、学费收费标准、学生类别等实际情况,划定出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资助项目分配方案(附件2)。
2.我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3)进行评定、审核。对于新评定项目,我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个别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4),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按照资助原则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对于往年已评定的延续资助项目,我院根据项目要求做好延续资助资格审核和取消资格学生改评工作。
3.各项助学金均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含延续资助学生)。各位同学于11月22日17:30前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我院完成审核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填报信息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
4.各班于11月22日17:30前提交其他报送材料(申请材料、感谢信等)。以班级为单位,纸质材料统一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翔安校区:学院1号楼102室/思明校区:海韵C306室),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liuxinhe@xm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一揽子助学金——XX年级XX班”,内部文件夹标题注明“XX年级XX班级-XX助学金”。
5.各位同学须手写感谢信(具体要求参照附件5),并经过对应带生辅导员指导后提交,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希望同学们以更多方式表达对资助方的感谢。
三、基本要求
1.各班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学校的资助政策,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院系资助项目、本学年学生已受助情况等,统筹安排,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同时使同学有尊严地受助,不让一位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院同学可以通过“厦大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学校资助工作动态。
2.我院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各班请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相关材料。
3.各班要从各个方面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信息同时也要注重保障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保护学生隐私。
4.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全体受助学生均为学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请各位受助同学加入学生公益会骨干团队(联系人:吴同学,QQ:2629161053)。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92-2880191
附件1: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pdf
附件2:厦门大学2022-2023学年一揽子助学金分配方案(我院研究生部分).xlsx
附件3:厦门大学2022-2023学年各资助项目详细情况(我院研究生部分).docx
附件4:申请材料.zip
附件5:感谢信撰写指南.docx
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