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院将先评选“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5项专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推荐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先推荐校级奖学金中5项专项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和出版奖学金)。
最终获奖人员由校级评审委员会差额评选,学院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葛文勋奖学金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 出版奖学金 |
1 | 1(本研共一名) | 不限名额 | 不限名额 | 不限名额(面向西藏等边远地区的本科生评选) |
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具体条件见附件3。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需要在评审周期内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23年2月12日-2024年2月24日)。
(二)申报截止时间与提交方式
所有项目的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需在3月7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提交。
1.电子版提交至wufei@xmu.edu.cn。
2.纸质版请放置在一个文件袋内,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交至正信楼103办公室吴霏老师处,电话:0592-2580011
3.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细则见附件2。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此次参评成绩以2024年3月6日17:30前教学秘书提供的成绩为准。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厦大学〔2022〕99号)执行;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联系人:吴老师;0592-2580011 ;wufei@xmu.edu.cn
附件1 厦门大学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奖励项目、奖励对象.xlsx
附件2 厦门大学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提交的材料及要求.xlsx
附件3 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zip
附件4 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zip
williamhill官网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