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点击:

各位研究生毕业班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毕业班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工作的相关文件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执行:

1.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附件2);

3.《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2022-11)》(附件5);

4.《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22-12)》(附件6)。

二、参评对象与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10%2%8%2%。学校下发指标数见附件3

(三)评优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审程序

1.本次荣誉称号由学生自愿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2.学院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3.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五、评选材料提交

1.网络申报

申请人请于2024530日(星期四)上午11:30前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分别进入

“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

https://xmuxg.xmu.edu.cn/app/240

“优秀毕业生申请”

https://xmuxg.xmu.edu.cn/app/241

进行填报,两者分开填写。仅需填写“评审年度基本情况”部分,参评类别选择其一即可,不影响最终评选结果。

2.证明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电子版证明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荣誉称号申报材料”,发至各班负责班委处。各班将按照“博士/硕士-XXXXXXX系”命名的压缩包发至邮箱xiewancheng@stu.xmu.edu.cn。各班务必于2024530日(星期四)上午11:30前提交汇总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如下内容:

(1)我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命名为“1-姓名-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报表”,申报表中各项评分参照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2022-11)(附件5)、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22-12)(附件6)计算并填写。

(2)课程成绩单(含标准分版本,盖有教务章):电子版一份,命名为“2-姓名-课程成绩单”。

(3)科研成果及学科竞赛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合成一份PDF文档,命名为“3-姓名-科研竞赛证明材料”,PDF文档中各页标明“XXX检索证明/XXX录用函/XXX分区证明/XXX专利/XXX竞赛奖状”。

(4)思政表现与荣誉称号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合成一份PDF文档,命名为“4-姓名-思政表现与荣誉称号证明材料”。

(5)学生工作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合成一份PDF文档,命名为“5-姓名-学生工作证明材料”。担任本院学生干部的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合成一份PDF文档,命名为“6-姓名-志愿与实践证明材料”。志愿服务时长由“志愿汇”截图证明,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志愿服务须在202391日至2024529日内,且为学校内发布的志愿活动

(7)文体活动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合成一份PDF文档,命名为“7-姓名-文体活动证明材料”。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592-2580555

邮 箱:hyiming@xmu.edu.cn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附件3:厦门大学2023-2024学年毕业班各单位研究生评优指标数.xlsx

附件4:我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报表.xlsx

附件5: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2022-11.pdf

附件6: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22-12.pdf

附件7:我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xlsx


 评优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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