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奖励类别 | 备注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 26名 | 8000元/名 | 本科生 |
|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 72名 | 5000元/名 | 经过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 本学年也必须为经过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
各年级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评学年内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计算区间为2023年9月10日-2024年8月31日);
6.思想政治与纪律意识得分不少于8分(计算规则详情见附件三《williamhill官网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0-2)》)
(二)具体条件
申请各项奖学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按不同奖学金类别满足以下相应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
(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标准见附件二中的《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4-2025学年需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获得2023-2024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仍可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通过“七彩信息”小程序自愿申请报名。
2.学生在七彩信息小程序上提交各项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9日23:00。
3.加分材料审核完毕后,学生在七彩信息小程序对应通道提交申请表单,
4.根据各系申请人员进行计分排序,并根据各项奖学金的名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
5.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6.为避免出现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要求等原因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的情况,学院在此次申报中,每个奖项分别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在全院规定名额外确定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同时完整走完相应奖项评选程序。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加分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
参评国奖、国励的同学请于9月9日23:00前将所有加分材料通过“七彩信息”小程序提交。
2.纸质提交材料清单:
(1)参与评选本次国奖和国励的同学,请将学生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提交至正信楼103办公室吴老师处,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下午17:30。
(2)另外,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情况说明(盖学院公章)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扫描件(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①学习成绩登记表;
②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③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④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⑤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⑦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⑧科研成果复印件: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二)申请表单提交
1.申请通道名称:
①2024国家奖学金;②2024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通道开放时间:
2024年9月10日8:00-2024年9月11日22:00
3.申请时需在表单附件提交《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
(三)各班民主评议材料提交
各班学委组织本班对申请国奖、国励的同学班级民主评议,并于9月13日17:00前将《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五)交至我院正信楼103办公室吴老师处。
七、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3.本次评奖过程中,所有专业均采用《williamhill官网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进行评选。
4.请本次申报国奖的同学们加入QQ群611927332,方便后续系统填报通知。
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咨询
吴老师:0592-2580011/wufei@xmu.edu.cn
朱同学:13676718279/2474350429@qq.com
附件1-5.zip
我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