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智能、网安、通信)
发布时间:2019-09-20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评选2019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奖励/推荐名额

奖励金额

备注

光华奖学金(二等)

1

2500/

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宝钢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1(推)

10000/

全院共推1名,面向全校差额评选3名本科生;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1(推)

10000/

全院共推1名,面向全校差额评选5名本科生;针对台湾、港澳学生;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19级新生不参评。

唐立新奖学金

3(推)

10000/

全院共推6名,全校本研总共评选出60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注:唐立新奖学金相关介绍见附件二

三、参评条件

(一)校级奖学金

光华奖学金:具体要求见《(厦大学〔201142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本科生评选。具体要求见《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9月修订)和《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要求见《(20149月修订)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唐立新奖学金

具体要求见《(20199月制定)厦门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奖学金之间: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仍可参评2020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4.唐立新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项目可兼得。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申报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由学生会自律督导部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在学院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提交

1.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申报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23前将《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23前将《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3.光华二等奖学金

申报光华二等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23前将《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4.唐立新奖学金

申报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25前将《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二)班级民主评议材料提交

各班学委组织本班班级民主评议,并于925前将《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交给各系学术部。各系收齐后,于928前将本系的民主评议材料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

七、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学习委员、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一:校级奖学金相关文件 附件一:校级奖学金相关文件.zip

附件二:唐立新奖学金相关文件 附件二:唐立新奖学金相关文件.zip

附件三: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文件 附件三: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文件.zip

附件四:需提交材料 附件四:需提交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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