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评选2019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
奖励/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光华奖学金(二等) |
1 |
2500元/名 |
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
宝钢奖学金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1(推) |
10000元/名 |
全院共推1名,面向全校差额评选3名本科生;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1(推) |
10000元/名 |
全院共推1名,面向全校差额评选5名本科生;针对台湾、港澳学生;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19级新生不参评。 |
唐立新奖学金 |
3(推) |
10000元/名 |
全院共推6名,全校本研总共评选出60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
注:唐立新奖学金相关介绍见附件二。
三、参评条件
(一)校级奖学金
光华奖学金:具体要求见《(厦大学〔2011〕42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本科生评选。具体要求见《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和《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要求见《(2014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唐立新奖学金
具体要求见《(2019年9月制定)厦门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奖学金之间: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仍可参评2020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4.唐立新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项目可兼得。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申报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由学生会自律督导部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在学院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提交
1.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申报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3日前将《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3日前将《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3.光华二等奖学金
申报光华二等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3日前将《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4.唐立新奖学金
申报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5日前将《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仅纸质版)、《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仅电子版)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xmuxk-zl@foxmail.com。
(二)班级民主评议材料提交
各班学委组织本班班级民主评议,并于9月25日前将《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交给各系学术部。各系收齐后,于9月28日前将本系的民主评议材料提交给学生会自律督导部,负责人:荣雪,联系方式:15959272110。
七、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学习委员、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一:校级奖学金相关文件 附件一:校级奖学金相关文件.zip
附件二:唐立新奖学金相关文件 附件二:唐立新奖学金相关文件.zip
附件三: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文件 附件三: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文件.zip
附件四:需提交材料 附件四:需提交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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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